濰坊市環(huán)境科學(xué)研究設(shè)計院有限公司歡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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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類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
                  作者: 時間:2010-04-19

                  肉類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92

                  GB13457-92

                  代替GB8978-88

                  肉類聯(lián)合加工工業(yè)部分

                  (1992年5月18日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批準 1992年7月1日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物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促進生產(chǎn)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shù)的進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標準。

                  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nèi)容

                  本標準按廢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guī)定了肉類加工企業(yè)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排水量等指標。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肉類加工工業(yè)的企業(yè)排放管理,以及建設(shè)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設(shè)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排放管理。

                  2引用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zhì)標準

                  GB 3838 地面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GB 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法

                  GB 6920 水質(zhì)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7478 水質(zhì)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質(zhì)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

                  GB 7481 水質(zhì) 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質(zhì) 5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稀釋與接種法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1901 水質(zhì)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 11914 水質(zhì) 化學(xué)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3術(shù)語

                  3.1 活屠重

                  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

                  3.2 原料重

                  指作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凍肉或鮮肉。

                  4技術(shù)內(nèi)容

                  4.1 加工類別

                  按肉類加工企業(yè)的加工類別分為:

                  a.畜類屠宰加工;

                  b.肉制品加工;

                  c.禽類屠宰加工。

                  4.2 標準分級

                  按排入水域的類別劃分標準級別。

                  4.2.1 排入GB3838中III類水域(水體保護區(qū)除外),GB3097中二類海域的廢水,執(zhí)行一級標準。

                  4.2.2 排入GB3838中IV、V類水域,GB3097中三類海域的廢水,執(zhí)行二級標準。

                  4.2.3 排入設(shè)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zhèn)下水道的廢水,執(zhí)行三級標準。

                  4.2.4 排入未設(shè)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zhèn)下水道的廢水,必須根據(jù)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zhí)行4.2.1和4.2.2的規(guī)定。

                  4.2.5 GB3838中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中的水體保護區(qū),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擴建、改建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標準置

                  本標準按照不同年限分別規(guī)定了肉類加工企業(yè)的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等指標,標準值分別規(guī)定為:

                  4.3.1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項的建設(shè)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chǎn)的企業(yè)按表1執(zhí)行。

                  4.3.2 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間立項的建設(shè)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chǎn)的企業(yè)按表2執(zhí)行。

                  4.3.3 1989年7月1日起立項的建設(shè)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chǎn)的企業(yè)按表3執(zhí)行。

                  4.4 其他規(guī)定

                  4.4.1 表1表2和表3中所列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4.4.2 污泥與固體廢物應(yīng)合理處理。

                  表1

                   

                  懸浮物

                  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動植物油

                  氨氮

                  pH值

                  大腸菌群數(shù) 個/L

                  排水量

                  m3/t(活屠重)

                  m3/t(原料肉)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排放濃度mg/L

                  100

                  250

                  400

                  60

                  80

                  300

                  120

                  160

                  500

                  30

                  40

                  100

                  25

                  40

                  6~9

                  5000

                  7.2

                  表2

                  懸浮物

                  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動植物油

                  氨氮

                  pH值

                  大腸菌群數(shù)個/L

                  排水量

                  m3/t(活屠重)

                  m3/t(原料肉)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排放濃度mg/L

                  70

                  200

                  400

                  30

                  60

                  300

                  100

                  120

                  500

                  20

                  20

                  100

                  15

                  25

                  6~9

                  5000

                  6.5

                   

                  4.4.3 工藝參考指標為行業(yè)內(nèi)部考核評價企業(yè)排放狀況的主要參數(shù)。

                  4.4.4 有分割肉、化制等工序的企業(yè),每加工1t原料肉,可增加排水量2m3。

                  4.4.5 加工蛋品的企業(yè),每加工1t蛋品,可增加排水量5m3。

                  4.4.6 回用水應(yīng)符合回用水水質(zhì)標準。

                  4.4.7 在執(zhí)行三級標準時,若二級污水處理廠運行條件允許,生化需氧量(BOD%)可放寬至600mg/L,化學(xué)需氧量(CODcr)可放寬至1000mg/L,但需經(jīng)當?shù)丨h(huán)境保護行政部門認可。

                  4.4.8 非單一加工類別的企業(yè),其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限值,以一定時間內(nèi)的各種原料加工量為權(quán)數(shù),加權(quán)平均計算。計算方法見附錄A。

                  4.4.9 表1.表2中禽類屠宰加工的排水量參照表3執(zhí)行。

                  5監(jiān)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yīng)在肉類加工企業(yè)的廢水排放口,排放口應(yīng)設(shè)置廢水水量計量裝置和設(shè)立永久性標志。

                  5.2 采樣頻率

                  按生產(chǎn)周期確定監(jiān)測頻率。生產(chǎn)周期在8h以內(nèi)的,每2h采集一次;生產(chǎn)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

                  5.3 排水量

                  排水量只計算直接生產(chǎn)排水,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qū)生活排水及廠內(nèi)鍋爐、電站排水,若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yīng)改建排放口;排水量按月均值計算。

                  5.4 統(tǒng)計

                  企業(yè)原材料使用量、產(chǎn)品產(chǎn)量等,以法定月報表和年報表為準。

                  5.5 測定方法

                  本標準采用的測定方法按表4執(zhí)行。

                  表3

                  懸浮物

                  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動植物油

                  氨氮

                  pH值

                  大腸菌群數(shù) 個/L

                  排水量

                  m3/t(活屠重)

                  m3/t(原料肉)

                  工藝參考指標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油脂回收率%

                  血液回收率%

                  腸胃內(nèi)容物回收率%

                  毛羽回收率%

                  廢水回收率%

                  畜類屠宰加工

                  排放濃度mg/L

                  60

                  120

                  400

                  30

                  60

                  300

                  80

                  120

                  500

                  15

                  20

                  60

                  15

                  25

                  6.0~8.5

                  5000

                  10000

                  6.5

                  >75

                  >80

                  >60

                  >90

                  >15

                  排放總量kg/t(活屠重)

                  0.4

                  0.8

                  2.6

                  0.2

                  0.4

                  2.0

                  0.5

                  0.8

                  3.3

                  0.1

                  0.13

                  0.4

                  0.1

                  0.16

                  肉制品加工

                  排放濃度mg/L

                  60

                  100

                  350

                  25

                  50

                  300

                  80

                  120

                  500

                  15

                  20

                  60

                  15

                  20

                  6.0~8.5

                  5000

                  10000

                  5.8

                  >75

                  >15

                  排放總量kg/t(原料肉)

                  0.35

                  0.6

                  2.0

                  0.15

                  0.3

                  1.7

                  0.45

                  0.7

                  2.9

                  0.09

                  0.12

                  0.35

                  0.09

                  0.12

                  禽類屠宰加工

                  排放濃度mg/L

                  60

                  100

                  300

                  25

                  40

                  250

                  70

                  100

                  500

                  15

                  20

                  50

                  15

                  20

                  6.0~8.5

                  5000

                  10000

                  18.0

                  >75

                  >80

                  >50

                  >90

                  >15

                  排放總量kg/t(活屠重)

                  1.1

                  1.8

                  5.4

                  0.45

                  0.72

                  4.5

                  1.20

                  1.8

                  9.0

                  0.27

                  0.36

                  0.9

                  0.27

                  0.36

                   

                  表4

                  序號

                  項目

                  方法

                  方法來源

                  1

                  pH值

                  玻璃電極

                  GB6920

                  2

                  懸浮物

                  重量法

                  GB11901

                  3

                  5日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釋與接種法

                  GB7488

                  4

                  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重鉻酸鉀法

                  GB11914

                  5

                  動植物油

                  重量法

                  1)

                  6

                  氨氮

                  蒸餾中滴定法

                  GB7478

                  納氏試劑比色法

                  GB7479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7481

                  7

                  大腸菌群數(shù)

                  發(fā)酵法

                  GB5750

                  注:1)暫時采用《環(huán)境監(jiān)測分析方法》(城鄉(xiāng)建設(shè)環(huán)境保護部環(huán)境保護局,1983)。待國家頒布相應(yīng)的方法標準后,執(zhí)行國家標準。

                  6標準實施監(jiān)督

                  本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附錄A 非單一加工企業(yè)污染物限值計算方法(補充件)

                  A1 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式(A1)計算:

                  A2 排水量按式(A2)計算:

                  A3 污染物排放量按式(A3)計算:

                  式中:

                  C---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Q---排水量,m3/t(活屠重)或m3/t(原料肉);

                  T---污染物排放量,kg/t(活屠重)或kg/t(原料肉);

                  Qi---某一加工類別加工單位重量原料允許排水量,m3/t(活屠重)或m3/t(原料肉);

                  Wi---某一加工類別一定時間內(nèi)原料加工量,t(活屠重)或t(原料肉);

                  Ci---某一加工類別的某一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Ti---某一加工類別加工單位重量原料允許污染物排放量,kg/t(活屠重)或kg/t(原料肉)。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商業(yè)部《肉類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組、中國環(huán)境科學(xué)研究院環(huán)境標準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牛景金、王嘉儒、周曉明、孟憲亭、鄒首民、王守偉、許俊森等。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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